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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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浙江省知識產權獎勵辦法》(浙政辦發(fā)〔2022〕63號)和《浙江省知識產權獎勵辦法實施細則(試行)》(浙知聯辦〔2022〕34號),經專家評審,按相應比例確定入圍省知識產權獎評審委員會(以下簡稱評委會)審議表決名單?,F予公示。
一、入圍評委會審議表決名單
詳見附件。
二、公示時間
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,公示期5個工作日。
三、反映問題的方式
1.在公示期內,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、來電、來訪等形式向省知識產權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(以下簡稱評審辦)或評審監(jiān)督組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違法違規(guī)等問題。
2.反映問題須實事求是、具體詳細。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,應加蓋公章并有聯系方式;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,鼓勵實名提出異議,應在異議材料上注明具體聯系方式。
3.聯系方式:
評審辦(設在省市場監(jiān)管局),地址:杭州市莫干山路77號金匯大廈;聯系電話:0571-89761133、89761100、89761351。
評審監(jiān)督組,地址:杭州市莫干山路77號金匯大廈;聯系電話:0571-89769222。
經公示無異議的,將提交評委會審議表決,根據審議表決結果確定授獎建議名單。
附件:首屆浙江省知識產權獎評選專家評審結果公示表.pdf
政策來源:浙江省知識產權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
政策整理:聯政咨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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