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時間:2023-02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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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企業(yè):
現將《浙江省商務廳 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 浙江省廣播電視局關于做好2023—2024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(yè)和重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浙商務聯發(fā)【2023】10號)轉發(fā)給你們,請各企業(yè)積極申報。相關材料除報送至通知中指定地點和郵箱外,電子版材料請同時抄送到郵箱22976045@qq.com。具體事項請聯系濱江區(qū)商務局外經外貿科。
聯系方式:
章嬿 0571-89520505
附件
浙商務聯發(fā)2023年10號--正文.pdf
附件1 20150806 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(yè)項目認定管理辦法浙商務發(fā)2015156號 浙商務發(fā)【2015】156號.pdf
附件2 20150607 最新版 商務部辦公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(fā)《對外文化貿易統(tǒng)計體系(2015)》的通知-最新.pdf
附件3-1 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(yè)申報表.docx
附件3-2 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項目申報表.docx
政策來源:杭州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(濱江)商務局
政策整理:聯政咨詢
發(fā)布時間:2023年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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